财联社7月18日讯(编辑 李响)今日,成交额超400万亿的银行间市场,其经纪业务再迎重磅监管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人民银行起草了《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涉及六大类26条细则。这也成为自6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之后,指导货币经纪公司稳健经营、合规展业的又一重要文件。
《办法》还列举十三项禁止性行为,业内人士直呼,今后靠信息不对称赚钱的时代或将结束。
六大类26条细则,货币经纪公司再迎央行监管
近年来,货币经纪公司等经纪机构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影响逐步增强。数据显示,2024 年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银行间本币交易额达433万亿元,在全市场总成交额中占比20%,这一背后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催生的交易需求爆发,但也暴露出监管盲区。
财联社梳理,上述央行监管文件,分为6大类共26条细则,核心在于加强对货币经纪公司等经纪机构的经纪业务进行功能和行为方面的监管,主要内容如下:
一、经纪机构类型和执业范围中,明确经纪机构可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衍生品等交易提供服务,但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
“办法中明确经纪机构禁止涉足一级市场,从源头防范利益冲突”,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经纪机构手握报价数据,极易出现违规参与债券发行询价,利用信息差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个禁止性行为已多次出现在监管文件的细则中,是行业合规展业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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